江苏省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相关问答
1.为什么要开展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
答: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我省2016年开展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
2.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有哪几类计划?
答: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计划分三类。第一类是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安排招生计划5万名,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院校承担,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南、甘肃等10省区,招生范围不涉及我省;第二类是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第三类是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
3.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是怎样确定的?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教育厅与省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22个享受省财政奖补县(市、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所涉及的14个县(市、区),共36个县(市、区)为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其中22个享受省财政奖补县(市、区),同时为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4.2016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有哪些?
答: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院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72所和其他自主招生高校23所,具体名单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州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考生如有报考上述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意愿,可登陆招生院校网站,查阅院校招生简章,了解报考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