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元化的招生录取机制,现就2016年面向江苏省普通高中开展“校长推荐制”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江苏省2015届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推荐资质的申请与认定
1.申请基本条件:江苏省内全日制普通高中。
2.校长(法人代表)须以中学和校长名义向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2016年自主单独招生“校长推荐生”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交学校法人证书复印件。
3.2014年已获得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录取资质的中学,如未出现机构调整、法人代表变更等重大变化,不需要再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只需提交《2016年自主单独招生“校长推荐生”申请表》,提出名额申请。
4.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中学,即获得2016年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推荐生”的推荐资质。
5.获推荐资质的中学,其推荐名额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考试院批准的2016年自主单独招生方案确定。
6.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学校资格审核、名额分配等环节中加大对农村地区学校的倾斜力度,推动农村教育发展,促进社会教育公平。
7.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与获得资质的中学签订“校长推荐生”合作协议,双方按协议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三、被推荐的学生条件
1.被推荐的学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省教育厅2016年自主单独招生对象的有关要求;
(2)职业志向明确;
(3)综合素质强,具备职业技能培养潜质;
(4)遵守社会公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5)若特长较突出,经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部分录取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被推荐:
(1)有不良记录者;
(2)考试作弊或受到纪律处分者;
(3)因违法受到政法机关处理者。
四、具体实施要求
1.“校长推荐生”遴选过程应公开透明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至少应具备以下程序:
(1)制订本校“校长推荐生”遴选方案和程序并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