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名车主为自家轿车购买了车辆损失险,在保险期内将车借给无驾照的朋友使用,不料朋友违反交规出了事故,需负全责,保险公司垫付赔偿金后要求追偿。法院在判决该驾驶者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也判决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童某于2015年7月买了一部长安牌小轿车,并为该车买了一份车辆损失险。今年春节期间,童某的朋友罗某有事向其借车,童某知道罗某没有驾照,还是将车借给了罗某。罗某在行驶途中,为了超越前方车辆而发生了碰撞,造成对方人车受到损伤。
经交警认定,罗某无证驾驶又违法超车应当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因此垫付了6.4万元。事后,保险公司认为罗某和童某两人共同的过错导致了本次事故,因而向法院起诉要求童某和罗某支付赔偿款6.4万元。(福建日报2016年5月9日)
这还只是向保险公司赔偿
要是出了人命就更了不得了
近日在济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骑乘电动三轮车的60多岁男子当场身亡。逃逸司机被认定承担全部责任。除此之外,车主本人因自己名下的车出现事故,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了48万外,还可能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起肇事逃逸案的车主张某某已被警方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不久之后,他还将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与车辆驾驶员巩某一同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公诉。据了解,车主与肇事司机一并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济南尚属首例。(济南时报2016年5月21日)
我可以开车送你,但不借车!
借车给朋友而出事故,
这样血淋淋的例子真是数不胜数!
江西女大学生借男同学的凯迪拉克车在珠海连撞奔驰宝马,结果车主小赵面临十几万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