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街(路)3278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涉外旅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