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和俞正声主席的一系列指示,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根据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的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决定在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进头脑、进人心,以及交通运输领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十二进”;推动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行业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年相结合,与“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相结合,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