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社区组织建设“五有一创”工程,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奉献社区”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以创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奉献社区”活动,通过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起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社区党建格局。
二、原则要求
在职党员要本着“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的原则,八小时之内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八小时之外纳入本人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居住地所在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提升我市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参加范围
凡在社区居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党组织关系在图的垂管单位)在职党员。
四、活动内容
1.主动联系,及时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增强全局观念,积极支持社区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社区组织建设“五有一创”工程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引导党员积极参与、支持社区共驻共建,督促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要主动与居住地社区党组织联系。所有在职党员要填写“在职党员服务社区登记表”一式两份(贴红底小二寸相片),一份本单位留存,另一份于4月10日前交本人所居住社区。
2.明确任务,履行职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要将思想统一到“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奉献社区”活动中来,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文化活动、环境整治和综合治理等工作,以实际行动服务社区,为社区党建、社区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