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加强以《国家安全法》为主体的国家安全系列法律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现结合攀枝花市实际,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攀枝花市党政军机关、科研单位、涉密企事业单位等核心涉外涉密要害单位、高校等重要领域和部位为重点,紧紧围绕“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这一宣传主题,通过多种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广泛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反洗钱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重要涉外、涉密人员的国家安全意识,提升公民和组织履行法律责任义务的自觉性,调动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重点宣传内容
1.系统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内容,彰显总体国家安全观对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指导意义。
2.推动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加大对《宪法》、《国家安全法》以及《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反洗钱法》、《保密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
3.坚持人民安全宗旨,从社会公众易于理解接受的角度,普及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三、活动安排
1.宣传日期间,协调各新闻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加强对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播出国家安全教育专题片等公开视频宣传资料,刊发《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协调各单位的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国家安全教育公益广告或标语。(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安局)
2.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于4月15日在市中心广场集中开展以《国家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制作展板、印发资料、悬挂标语(横幅)和解答市民咨询等方式开展。(责任单位:市国安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保密局、人行攀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