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和省残联六代会提出的同步小康的目标,推动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组织开展好此次国际残疾人日活动,对于进一步推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同步小康进程,在全社会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底至12月5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多种形式纪念活动。
一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到贫困残疾人家庭、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等机构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送去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和温暖。二是开展党员干部扶残行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与贫困残疾人结成“一助一”、“多助一”等多种形式的帮扶对子。要充分发挥县(市、区)残联作用,由扶贫点县(市、区)残联筛查选一批贫困残疾人家庭,作为党员干部对口帮扶的对象,针对残疾人的不同困难提供个性化帮扶。三是开展社区志愿助残行动。要以社区为依托,以日常生活服务为重点,依靠低龄老年人、有专业技能的住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等资源,广泛提供康复医疗、送医送药、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维权咨询、居家料理、看护照料、心理辅导、房屋修缮、帮助外出等服务。四是开展青年志愿助残行动。要不断充实和完善青年志愿助残的形式和内容,加强管理和培训,发挥广大团员青年的优势和特点,在日常生活、科技教育、就业创业、康复服务、法律援助、大型活动服务等方面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活动。五是开展医疗卫生志愿助残行动。会同医疗卫生部门组织医疗小组,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残疾人家庭,开展为贫困残疾人巡诊和义诊活动,为广大残疾人提供送医送药上门服务。六是开展法律助残志愿行动。会同司法部门组织法院、司法部门、法援机构、法律院校等单位的法律专业人士,积极宣传涉残法律知识,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各级残联还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一些具有本地特色的助残活动,积极为广大残疾人搭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平台,创造融入社会的机会。
(二)全面宣传残疾人事业。
一是加强国际《残疾人权利公约》和《残疾人保障法》、《xx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宣传,动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残疾人事业,尊重残疾人权利,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立文明进步的新残疾人观。二是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围绕着残疾人“同步小康”的战略目标,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实现同步小康的目标、任务、措施和党的助残惠残政策。三是加强扶残助残先进典型的宣传。号召社会各界发扬扶残济困的传统美德,真心关爱残疾人,真诚帮助残疾人,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四是加强自强模范的宣传。深入报道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感人事迹,激发广大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投身社会建设、实现人生价值的自强不息精神。通过国际残疾人日系列活动,掀起宣传残疾人事业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