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1】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当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沟通,围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活动主题,按照宣传预热期(11月上旬到中旬)、集中宣传期(11月下旬至12月2日)、后续宣传期(12月2日至4日)三个步骤,层层推进主题宣传活动。支队近日将组织《晋中电视台•交警在线》、《晋中晚报•交通安全周刊》、晋中交通文艺广播等市级主流媒体,召开媒体策划会,研究部署全省“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工作。各大队要在11月中旬前邀请当地新闻媒体负责人、记者等共同研商本地122媒体宣传方案。
二、精心策划组织,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一是支队已协调晋中电视台《交警在线》等媒体,自11月下旬起开辟专栏专版,推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专题节目,各大队要结合《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的施行,积极报送危险驾驶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等素材(联系人:庞锦欢,jzzdxjk@sian.com,2429775)。二是支队将依托晋中交通文艺广播从12月2日上午9时至12时,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直播活动,将邀请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走进直播间,现场接听群众热线电话,回答群众疑问,与观众开展互动交流。各县(市)交警大队要依托当地交通广播,积极邀请相关部门参与,组织开展好本地直播活动,并与省、市交广开展互动,努力形成全省、全市联动的宣传态势。三是支队将协调《晋中晚报》等媒体,在12月2日当天刊发专栏专版,集中报道全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情况,各大队要将本地122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支队。(联系人:赵志婷,jzzdxjk@sian.com,2429775)。同时,各地要积极协调当地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在12月2日集中推出专题节目和专题报道。在自办、合办电视和报纸栏目中,结合本地违规企业、危险驾驶典型案例曝光,至少推出1期专题节目,从正反两方面提示、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各地要协调当地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从11月20日起,加大122音、视频公益广告和电视游走字幕的投放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由总队主要领导录制的122片花,近期将下发各地,各地要协调当地电视台、交通广播广泛播放。同时,各地要邀请当地公安交管主要领导录制122音、视频片花并在当地媒体滚动播放。五是依托当地媒体及时曝光危险驾驶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重点收集因开车打手机、“低头族”、占用应急车道、疲劳驾驶引发的,或涉及不系安全带、儿童不坐安全座椅的交通事故案例及查处校车或客车超员现场执法的素材,及时向中央、省、市级媒体报送(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惠慧,jrsf122@sina.com,18510665300;央视记者站王宇,81551130@qq.com,1863680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