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低保困难户申请条件标准及补助相关政策

惠民政策2018-07-07才子老师

省政府已经决定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农村低保省级指导标准为3026元/年,待国家扶贫标准公布后再相应进行动态调整。

此外,《工作方案》要求各地民政、扶贫部门要加强衔接,严格按要求制定当地的农村低保标准。

现行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地区,要尽快结合当地实际,提高标准,一律达到或超过省级指导标准。

已经高于省级指导标准的地区,要按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调整,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

这3类农村低保问题将得到整顿

1.不按标准施保

根据农村低保政策相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将所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纳入农村低保。

2.“拆户保”

坚决清理同一家庭中只保障部分人员的“拆户保”问题,一律以户为单位重新申请和审核,强化家庭赡养、抚养和扶养责任。

除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和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三种情况外,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

3.“违规保”

首先要将这类群体无条件全部退出低保,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纳入低保。

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其生活困难情况按照现行政策相应纳入优抚解困、失地农民保障、征地拆迁补偿等救助范围,或通过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教育救助等救助办法,确保其基本生活有保障。

对违规纳入农村低保的“关系保”,一律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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