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效能,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工作,完善我区社会救助制度,确保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兜底工作兜得准、兜得实、兜得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关于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式救助的意见》、《辽源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和2018年我区社会救助重点工作要求,决定对全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要求,坚持统一组织与户籍地管理相结合,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低保兜底与综合救助相结合,短期整治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全面清理与维护稳定相结合,切实把清理核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清理核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核查目的
l.通过核查,全面掌握我区城乡低保家庭生活变化情况,临时救助对象管理情况,为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档案修正和“低保兜底脱贫”工作提供详实、准确的基础数据,为健全低保政策、临时救助政策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打好基础。
2.加强低保对象、临时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临时救助对象坚决予以清退,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救助对象对其享受标准进行调整,城乡低保实行补差式救助,临时救助对象做到适度救助,突出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对于低保家庭中重病、重残、一户多残、老残一体、未成年人、70岁以上老人要重点保障;对享受扶贫政策后暂时脱贫的低保家庭实行低保渐退机制。
3.规范基层经办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加强公开公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夯实社区、镇的审核责任和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办责任,实行“谁走访、谁签字、谁负责”,做到规范化操作、透明化管理、优质化服务。
三、核查对象
2017年12月前在册的西安区所有城乡低保和已享受临时救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