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低保标准及申请条件一览
北京市民政局昨晚发布消息称,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具体为: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2000元。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于2018年1月起实施。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要求,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得到提高。截止到2017年12月底,本市城乡低保共有7.27万户、12.05万人。
记者注意到,今年尤其加大了对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资料显示,过去7年,本市低保标准分别为家庭月人均500元,520元,580元,650元,710元,800元,900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分别为家庭月人均731元,740元,740元,850元,930元,1050元,1410元。由此见,今年低保上调100元,调幅与上年持平,但是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一举调至2000元,调整幅度高达41.8%,为历年来之最。
北京申请条件及流程
《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持有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申请“城乡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交申请;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承担受理城乡低保的申请、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基础工作,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救助待遇入户调查表》;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审批,核发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申请《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是具有本区正式户口(不含外地来京就读的在校学生),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包括城乡低保家庭、城市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