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调整新方案

惠民政策2018-06-02李一老师

2018梅州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往年梅州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请参考!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广东省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71元,梅州市 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16元,现执行的梅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根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和以上相关数据,我市2017社保年度对参保人员的各险种缴费工资上下限进行了调整:

     企业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资上限调整为18213元/月,下限调整为2489元/月。

   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整为18213元/月,下限为3010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月缴费的:调整为按5016元/月申报缴纳。

   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整为15048元/月,低于15048元的应如实申报,但不得低于现执行的梅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

既然各险种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了

那么缴费比例又是如何变化的呢?

   养老保险以单位参保的调整为22%(其中单位调整为14%、个人保持8%),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其他缴费比例保持不变。

其中

灵活就业人员为20%

(全部由个人缴纳);

失业保险为1%

(其中单位0.8%、个人0.2%);

医疗保险以单位参保的为8.3%

(其中单位6.3%、个人2%)

灵活就业人员为8.3%

(全部由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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