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毒品案被判死刑图,广西特大贩毒案庭审现场
央广网南宁6月25日消息(记者 张垒 许大为 广西台 甘智锐)国际禁毒日来临前的6月25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一审宣判凌文宽等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据悉,该案是广西迄今为止破获的数量最大的贩卖、运输毒品案,涉案毒品海洛因数量达378块,其中被查获毒品海洛因共280块,净重97851克(97.851公斤),价值约2500万元。
法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凌文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凌云志、梁建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闭智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闭智强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梁志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 2013年6月11日晚22时许,凌文宽到崇左市龙州县的中越边境从越南人阿远(另案处理)处,以每块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赊购毒品海洛因98块,并独自驾车运回南宁市交给梁建雄存放于其租住房内。
2013年6月12日上午9时许,在凌文宽的指使下,梁建雄以每块8.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赊销给被告人闭智强。闭智强拿到毒品后指示梁志光驾车在前探路,其在后行驶,二人从南宁出发前往佛山。到达佛山后闭智强将98块毒品海洛因出售并获毒资526万元人民币。闭智强驾车返回南宁后将其中的500万元人民币现金交给凌文宽一方。
2013年6月21日,凌文宽驾车与梁建雄一起前往崇左购买毒品。当晚23时57分凌文宽在驾车返回崇左的途中怀疑遭到跟踪便打电话叫被告人凌云志前来接应。碰面后凌文宽指使凌云志驾驶装有毒品海洛因的轿车先返回大新再绕行天等、隆安等地前往南宁,自己则驾驶面包车到崇左市区接上梁建雄后直接返回南宁。
2013年6月22日6时许,凌云志驾车行至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与壮锦大道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从其驾驶的轿车上查获毒品海洛因280块(共计净重97851克)。同时,公安机关还在南宁市东葛路一酒店抓获凌文宽,并从其车上查获了毒资3179910元人民币。当日9时许,公安机关在南宁市江南区抓获梁建雄,在龙州县抓获粱志光。当日10时许,公安机关在大新县抓获闭智强并从其居住的房中查获了自制猎枪1支、子弹17发、毒资1420000元人民币。
同日,该院还对李荣祥、覃桂钦运输毒品案,梁日浩贩卖、运输毒品案,吴志强贩卖毒品案和赵一宁运输毒品案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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