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柏青(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编辑 ?锁定 黄柏青,男,汉族,广东博罗人,1954年11月生,省委党校经济专业毕业,学历在职研究生,1972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东省水利厅厅长。广东反腐水利厅黄柏青
2016年9月30日,被开除党籍。
1972.071974.06,在广东省博罗县平安公社山前大队务农,任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
1974.061974.11,在广东省博罗县泰美公社参加第二批路线教育运动,任工作组组长;
1974.111982.07,广东省博罗县泰美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区委副书记;
1982.071984.03,在华南师范大学干部班读书;
1984.031987.05,广东省博罗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1987.051990.05,广东省博罗县委副书记;
1990.051991.02,广东省惠州市劳动局副局长;
1991.021991.12,广东省惠州市经贸委副主任;
1991.121994.03,广东省惠州市经贸委主任、市直属机关经贸系统党委书记;
1994.032001.11,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1.112003.06,惠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3.062006.11,惠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6.112007.04,广东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2007.042012.03,广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2.032013.03,广东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违纪被查
2016年4月29日,据广东省纪委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终止代表
2016年5月28日,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被终止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3]
依法逮捕
2016年8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常委、广东省扶贫基金会原理事长、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4]
开除党籍
2016年9月30日,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广东扶贫基金理事会理事长、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黄柏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巨额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柏青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