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降薪员工也会降吗?
部分效益不好央企全员降薪
【背景】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受宏观经济形势放缓、行业不景气等因素影响,部分央企尤其是能源类央企的效益面临较大下滑。在官方效益下降的企业工资总额必须下降的要求下,央企薪酬只升不降的好日子似乎也走到了拐点。
【政策】今年2月9日,国资委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利润总额目标值比上年增长的,工资总额按照行业工资增长调控线适用范围合理确定;利润总额目标值下降的,同口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
6月2日,国资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增收节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严格落实工资总额和效益挂钩机制,企业工资总额增幅不得超过效益增幅,效益下降的企业工资总额必须下降。
【案例】5月22日,煤炭行业龙头央企神华集团公开宣布,2016年会按全员工资总额的10%下调员工的薪酬总额度。神华集团表示,受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价大幅下降及电价下调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神华利润下降,降工资符合企业运作规律。据中国神华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99亿元,同比下降34.5%;净利润56.9亿元,同比下降45.1%。
【解读】李锦认为,央企降薪直接原因是经营效益的下降,这也意味着央企的管理进入了新常态,之前那种央企员工收入与业绩关联不紧密,什么时候都旱涝保收的局面逐渐发生改变。薪酬多少,必须看业绩好坏,这也倒逼央企改革创新、降本增效和提质升级。
央企降薪的时代背景:
备受关注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适用企业总计72家央企出炉,具体包括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
人民日报的报道称,今后央企负责人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组织上任命并选派到企业行使所有人职责的,一部分是由董事会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而选任。
前者承担特殊的责任,要体现一定的激励,但不宜完全按市场价格而取薪,其薪酬要严格规范。后者按市场机制确定薪酬。
值得注意的是,未来很有可能出现央企中市场化选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薪酬高于组织任命的董事长薪酬的状况,但后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职业风险,干得不好不止是降薪,而是走人。
适用《薪酬改革方案》的部分央企名单有: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鞍钢集团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神华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高管降薪,银行业首当其冲。据经济参考报的报道,针对薪酬改革方案,包括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