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放开6月1日实施,放开药价的影响

今日资讯2018-10-28才子老师

  药价放开6月1日实施:
 发改委发布通知称,自2016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放开药价的影响?会导致药价上涨吗?
药价放开6月1日实施,放开药价的影响
  最近,有关部门拟放开血液制品、一类精神和麻醉药品、专利药等四种药品的价格。我认为,这将对整个医疗市场以及医疗行业产生很深刻的影响,多多少少会促使医药行业发生一些结构性的改变。在这之中,最大的影响莫过于解决了过去廉价药没人生产、病人买不到药的问题,特别是那些廉价的救命药。比如,精神药和麻醉药定价已经很便宜,但是按照现行的药品招标方案,招标采购是不能超过这个价格的,那么厂家怎么会愿意生产呢?厂家又不是慈善家,赔本的生意是不会做的!但是如果价格放开了,厂家根据产品的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流动成本等等计算,定出市场价格,那么这个价格就能保证原先那些廉价药品的生产与流通,从而送达到医院,最后送至病人手中。
  虽然放开药品价格可能会使费用上涨,但是价格放开了之后,由于价格合理了,药品能够确保供应了。我认为这也是符合市场规律,落实政府引导、市场驱动,通过市场来决定资源的配置的一个具体的表现。通过减少过去一味地通过行政手段去压低价格的手段,使药品价格回到正路。
  其实,价格规律也是市场规律。尽管市场是趋利的,但我们无需避讳,只要政府与市场各司其职便可。药品价格放开促使一些低价药回归市场的同时,一些高价药的价格同样受到波动。可是,这种波动不是政府的干预,而是根据需求曲线而动,或许是恶性竞争,或许是良性循环,都罢,只要政府设定的是公平的竞争环境,竞争就是有序的。当然,我们是希望有序竞争,但也可能出现价格联盟,也就是大家共同推高某个药或某些药的价格,形成价格垄断。这时,政府可能就会通过一些行政手段去干预、去惩罚。不过,我们有垄断法,还可以用垄断法来制约价格联盟。
  有人认为,放开药品价格将对占据药品销售绝大多数份额的医院产生重大的影响。其实,在取消以药养医之后,不管药价多高,都不会对医院产生影响,除非我们依然没有改变以药养医的政策观念。不管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价格是否放开,如果药品销售仍对医院产生影响,那么关键就是药品流通领域中的虚高作价部分以不合理的竞争和价格垄断的形式存在。而这时,市场需要把流通中的贿赂成本也计算进去,最终导致了药品价格依然不能回落到合理的水平上。如此,价格放开与不放开又有什么区别呢?所以,放开药品价格的同时,一方面要取消以药养医,制定合理的支付制度;另一方面要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使之达到一个合理的水平。
  可以说,这样的一种改革是剧痛的,因为市场牵动着很多方面的利益。如果单单取消了以药养医,医院靠什么来维持发展运作呢?以检养医!如果以检养医也压下去了,那必须是使医生的服务价格达到一个合理的水平。因此,倘若以检养医压不下去,医疗服务价格又提不上来,那就是现行机制没有改变;倘若压了一点,提高了很多,那就是对整个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冲击。
  我说过,医改不可能使医疗费用下降。五年前这么说,现在我还是这么说。它不仅是一片药多少钱的问题,其中还有很多不合理的需要回归到合理,按市场规律办事!所以,今天我依然请大家做好心理准备:不管药品价格怎么改,药品价格要达到一个很低的水平是不可能的;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一直处于反市场定价的水平,但是从医护人员的月薪制度到每一个医疗行为、每一项医疗安全保障的核价上看,医疗费用上升是必然的。我们不能以改革使医疗费用上升了就认为医改失败了。就算价格回归到自然水平,但从它的发展来看,医疗费用也是缓慢上升的。当然,这不是一种斜率很高的上升。所以,我们改革的目的都是使价格回归到合理,这是我们必须永远坚持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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