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湖南湘江新区: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的批复》(下称《批复》),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根据《批复》内容,湖南湘江新区位于湘江西岸,包括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区和宁乡县部分区域,面积490平方公里。 《批复》称,设立湖南湘江新区,是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带动湖南省乃至长江中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湖南湘江新区是全国第十二个、中部地区首个国家级新区,也是今年获批的第一个国家级新区。对地处内陆的湖南来说,能够获准设立国家级新区,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不过,当地有不少市民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对这样的"机遇",目前只能持谨慎的乐观。这些市民包括了学者、公务员、商业界人士和媒体从业人员。
之所以有市民态度谨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此前长沙市的"两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试验区和先导区最终都夹杂了声势浩大、旷日持久的圈地和卖地运动,曾让各界颇为失望。第一财经记者曾就"两型"产业布局采访长沙"两型"社会先导区的市政府分管领导,但对方回避了产业"两型"的话题,大谈土地征收的"资源节约",给记者算"把一个农民转为市民可以节约一百多平米土地"的账。
从《批复》看,湘江新区包含了原"两型"先导区的很大部分,但同时有新的区域被划入其中,这些新划入的区域,尚未整体开发。
不过,也有相关人士乐观分析,湘江新区从级别和架构上来看应该是高于之前的"先导区",应该是由湖南省层面来整体管理和布局,因此可能不会再走此前长沙的老路。
《批复》要求,湖南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管理方式,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湖南湘江新区建设发展。要认真做好湖南湘江新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 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切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切实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长沙湘江新区规划图:
今日,记者从中国政府网了解到,国家级湖南湘江新区正式获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作为中部地区的第一个国家级新区,湖南省致力于在两型社会中打造的重要平台,湖南湘江新区的成立不仅将带动整个湖南的发展,而且对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内陆地区开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依托长沙先导区组建跨行政区的湘江新区,地区生产总值从2009年的911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979亿元,约占全省GDP的十分之一,已成为湖南省的一个重要增长极。
多年来,将湘江新区打造为国家级新区这一战略定位早已深入湖南人心。据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湖南省政府参事、长株潭智力办副主任朱翔向媒体透露,早在2013年底,一份关于成立湘江新区的报告在一个月之内先后有5位省级领导作出批示,再呈送国务院。
所谓国家级新区是指新区的成立乃至于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总体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等由国务院统一进行规划和审批,相关特殊优惠政策和权限由国务院直接批复,在辖区内实行更加开放和优惠的特殊政策,鼓励新区进行各项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探索工作。
此次国家级湖南湘江新区的批复设立也意味着,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甘肃兰州新区、广州南沙新区、陕西西咸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大连金普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成立之后,全国国家级新区总数达到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