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案二审宣判死刑,吴英二审执行死刑了吗

今日资讯2018-10-27李一老师

吴英,1981年5月20日出生,原系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系集资诈骗罪罪犯。

吴英,1981年5月20日出生于浙江省东阳市。没读完技校,吴英就辍学去姑姑的美容院学美容技术,后结识了丈夫周红波,并由周家投资15万元,一起开了家女子美容院(一生美美容美体沙龙)做起了生意。之后开办东阳吴宁贵族美容美体沙龙(注册资金人民币2万元)。此后,她开办东阳吴宁喜来登俱乐部(注册资金人民币2万元),紧接着,她又开办东阳千足堂理发休闲屋(注册资金人民币10万元)。

从2006年4月起,吴英在东阳注册成立了10余家以本色命名的公司:2006年4月成立东阳市本色商贸有限公司,后注资5000万元成立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年7月成立东阳开发区本色汽车美容店、东阳开发区布兰奇洗衣店,同年8月先后成立浙江本色广告有限公司、东阳本色洗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本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东阳本色电脑网络有限公司、东阳本色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东阳本色婚庆服务有限公司,同年9月成立东阳本色物流有限公司。同年10月组建本色控股集团,子公司为本色广告公司、本色酒店管理公司、本色洗业管理公司、本色电脑网络公司、本色婚庆公司、本色装饰材料公司、本色物流公司等。公司股东工商登记为吴英及其妹吴玲玲,但吴玲玲并未实际出资和参与经营。另外还成立荆门信义投资担保公司、诸暨信义投资担保公司、丽水实业公司等。以上公司的注册资金(注册后资金即抽出)、筹建资金、人员工资等均来自吴英的非法集资款,没有正常的企业管理制度和流程,没有完整的账务,公司账户与吴英个人账户不分,所有事情吴英一个人说了算,企业其他管理人员无事可做,吴英对公司所有人隐瞒或谎称资金的真正来源。除本色商贸(搞买一赠一活动)和洗车、洗衣(搞免费洗车、洗衣活动)开始亏本经营,本色概念酒店试营业外,其他公司均未启动或进行实质性经营活动,还欠2000余万元的外债。虽然吴英短时间内注册成立了10余家公司,但其无心进行经营,公司实际变成其向社会公众显示其具有雄厚经济实力假象的工具,成为其继续进行非法集资的平台。
吴英案二审宣判死刑: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法院对吴英案做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法院复核。

浙江亿万富姐吴英的刑事案件于2009年12月18日一审判决,金华市中级法院认定吴英非法集资7.73395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二审于2011年4月7日开庭,浙江省高级法院表示由于案件重大复杂,需要经过浙江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择期宣判。

据与吴英会见的代理律师张雁峰介绍,吴英在狱中写了三本自传类型小说,用数十万字讲述了自己从发家到入狱的经历,并展望将来的生活.
在狱中曾举报多名贪官,还写了3本自传小说
  吴英案耗时5年
  吴英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吴英所借资金究竟系用于正常经营活动,还是个人挥霍挪作他用,将成为判决的关键。2011年8月,吴英在二审之后又另外检举了7名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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