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抢劫被女子反
今年29岁的男子闫志彬系无业。2011年11月9日凌晨2时许,闫志彬独自一人来到其家附近的一单元楼内。上楼后,他发现一住户家的铁门未上锁,遂将铁门打开,并用一张自制的塑料卡将里面的木门打开,进入房间。此时,房屋内的女子丽丽(化名)正在熟睡中。
据丽丽回忆:我在睡梦中惊醒,看到他一手捂着我嘴巴,另一只手掐我脖子。我用力挣扎,他就拿了一把菜刀放在我脖子旁边。随后,他从包里拿出电话线将我反绑了起来,再用丝袜堵住我的嘴巴,用被子盖住我的头。
之后,闫志彬便打开丽丽的钱包,将里面的300元现金拿走,并在抱怨现金太少的同时将丽丽的手机一并拿走。随后,闫志彬强行与丽丽发生了关系。而那之后,闫志彬又开始找其他值钱的东西。在一无所获后,竟再次强行与丽丽发生了性关系。
再次作案:
受害者谎称有艾滋病未将其吓退
2011年11月30日凌晨3时许,闫志彬在西湖区一房间内,用相似方法对正躺在床上玩手机的受害人阿芳(化名)实施了抢劫、强奸,抢走现金150元。
那天凌晨,我正躺在床上玩手机。突然,有一个头套塑料袋,右手将菜刀举在头边的男子推开卧室门走了进来。阿芳说。
随后,闫志彬用电话线将阿芳双手反绑起来,并在将阿芳的两部手机及挎包内的现金全部拿走后,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阿芳说:我对他说我有艾滋病,但他说‘管你有没有’。在闫志彬即将离开之时,阿芳以手机不值钱为由,让闫志彬将手机还给她,闫志彬将两部手机归还给了阿芳。
女幼师被判无期
一提到铊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