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一在押妇女死亡,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

今日资讯2018-10-27李天扬老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羁押的人员称为羁押人员。
看守所一在押妇女死亡,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看守所一在押妇女死亡:
以挑担外卖鸡蛋为生的40岁妇女周华芝,去年9月底因涉嫌偷盗他人2130元人民币,被宝安警方刑拘并执行逮捕,其后羁押于宝安区看守所。今年元旦,周华芝还通过出狱的狱友向丈夫周德传话说,自己问题不大,希望丈夫给小孩买新衣服过年。然而1月4日,周德从看守所接到妻子死亡的消息。目前对于周华芝的死因,宝安区检察院已介入调查。

1月4日接到宝安区看守所通知妻子死亡的电话后,周德立即从安徽安庆老家赶回深圳,他始终无法接受妻子死亡的事实。8日,周德来到妻子生前经常挑担卖鸡蛋的都之都酒店前广场,希望找回妻子生前的身影,我们都是安徽安庆人,老婆靠挑担外卖鸡蛋为生,我是装修工,去年9月28日,有人报警说我老婆偷了一家店铺2130元,后来被镇南派出所民警带走调查了,当晚她就被送进宝安看守所关押。周德说,他们一家经济条件并不好,但靠自己的能力生活还勉强过得去,对于妻子的行为,作为丈夫的周德也不甚理解。

今年元旦,周华芝的一名狱友获释出狱,并带话给周德说:现在外面天气冷了,老公带着小孩不容易,记得给小孩买新衣服,自己问题不大,过几个月就可出去,请放心。然而1月4日,周德便接到看守所的死亡电话通知,警察说,通过4号的监狱录像显示,我老婆早上突然晕倒的,心脏骤停,送院抢救无效死亡。对于死亡原因,周德存疑,因为在尸体的屁股处有红色印迹。

昨晚,宝安区公安分局公共关系室向媒体发来通稿称:2013年1月4日上午,宝安区看守所一名在押人员周某芝突然发病晕倒,随后被紧急送往宝安区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当天中午,周某芝因病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宝安区检察院已介入调查。经查,周某芝(女,40岁,安徽人)因涉嫌盗窃于2012年9月被依法刑事拘留,2012年11月被执行逮捕,羁押于宝安区看守所。

深圳看守所一在押女子死亡

南都讯 记者郭启明 1月4日上午,宝安区看守所一名在押女子死亡。宝安警方昨日就此事向南都记者回应称,这名在押人员当天上午突然发病,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宝安区检察院已介入调查。

死者周华芝,女性,安徽安庆人,1973年出生。其妹夫王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去年9月周华芝因涉嫌盗窃被刑拘,后羁押在宝安看守所内。1月4日,家属突然接到警方通知,称周华芝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家属们称,40岁的周华芝身体一直不错,希望就死因得到合理说法,并要求检察院介入调查。警方给家属开具的尸体辨认证明显示,周华芝于1月4日12时50分因呼吸心跳骤停死亡。相关人士表示,引发呼吸心脏骤停原因有多种可能性,具体是何病因致突然死亡需要尸检才能得出结论。

昨日,宝安警方就此事通报称,周华芝因涉嫌盗窃罪,于2012年9月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11月被执行逮捕,羁押于宝安看守所。1月4日上午,尚在宝安看守所内羁押的周华芝突然发病晕倒,随后被紧急送往宝安区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当天中午,周华芝抢救无效死亡。宝安警方称,经过初步调查,已排除外因致死可能,属正常病亡。目前,宝安区检察院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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