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通报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近日,重庆市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涉及大操大办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款旅游、上班期间外出赌博等问题。
通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及重庆市委实施意见出台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解决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遏制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但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被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
这6起问题是:
城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大操大办其子婚礼等问题。2013年1月2日,城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在重庆主城某五星级酒店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礼,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数额巨大,影响十分恶劣,并涉嫌其它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进一步调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自2012年2月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违规购买公务用车、借占用下属单位公车、公车私用及借其女儿婚礼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情节比较严重,影响恶劣。2013年5月23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停止其县公安局局长职务。6月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停止其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目前,市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
大足区招商局违规发放福利和局领导及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赌博问题。区招商局在2013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违反规定向全局职工每人发放1000元现金;2013年9月12日下午,区招商局一副局长、政策法规科科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和外经贸科科长等4人在一茶楼包房内打麻将赌博,区招商局局长(区委候补委员)在旁观看。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区招商局局长的区委候补委员职务,并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区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参加赌博的区招商局副局长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其他3人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由区招商局党组免去其职务;违规发放的现金全部追缴。
丰都县十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违规大操大办问题。2013年2月25日,丰都县十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在丰都县城贵宾楼酒店为其子操办婚宴66桌,安排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婚宴现场负责记账、迎宾等事宜,邀请镇政府职工和部分村干部参加并收受其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丰都县委免去其十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同时在全县进行通报。
璧山县梅江小学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月,梅江小学校长采用虚开发票冒领资金的办法套取公款,用于本人及梅江小学32名在职教师、4名退休教师到北京旅游的费用支出。璧山县纪委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县教委对其岗位作调整;到北京旅游费用由参加旅游的人员自行承担。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沙子镇统战委员违反工作纪律并参与赌博问题。2013年4月28日下午4点20分左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沙子镇统战委员在值班时间到县城一茶楼打麻将赌博。石柱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