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刑讯逼供图片
2011年7月28日中午,重庆市大业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长吕剑带着一只装了几件替换衣物的旅行箱,前往长寿区公安局投案自首。
1号人物今天到位。专案组负责人立即调兵遣将,部署审讯。在重庆公安当年的打黑档案中,该案代号A0069专案,吕剑正是专案1号。
3天后,吕剑昏倒在审讯室。经司法鉴定,吕剑双侧臂丛神经损伤,符合双上肢牵拉伤所致,构成重伤。
2013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启动对吕剑遭刑讯逼供案的调查,打黑民警苟洪波、但波、郑小林等人被捕。
知情人士透露,这起刑讯逼供案即将在重庆大渡口区法院公开审理,时间初定于下周。同期,打黑民警吴炯涉嫌刑讯逼供案,将在重庆九龙坡区法院审理。
这是打黑运动结束之后,重庆用司法途径处理涉及打黑运动刑讯逼供的首批案件。案件进入审判程序,有望揭开打黑运动中司法正当程序被践踏的一角,具标志性意义,同时也可观察重庆对打黑运动刑讯遗案查处的尺度与智慧。
本报记者周喜丰重庆报道
两起案件牵出4名打黑民警
重庆有关方面此前从未公开宣布将对相关案件中涉嫌刑讯逼供的打黑民警进行查办。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针对吕剑被刑讯逼供案的调查工作于2013年年中启动,负责查办的是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
2013年6月26日,时任长寿区公安局党委委员、警卫处处长兼法制支队支队长苟洪波被宣布刑拘,7月被批捕。
时任长寿区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但波,主动到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自首。苟洪波被刑拘两天后,但波被检方决定取保候审。
近4个月后,10月16日,长寿区公安局晏家派出所副所长郑小林被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决定取保候审,11月4日被刑拘。
这3人均被吕剑控告,决定性证据是吕剑的伤情鉴定报告。检方侦查过程中,一度把对苟洪波等人的调查分成两个案件:
苟洪波、但波案于2013年9月11日侦查终结后,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交由大渡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因案情重大、复杂,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后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分别于2013年10月25日、2016年1月8日决定退回补充侦查。2016年2月8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再次移送审查起诉。
郑小林案于2013年12月2日移交大渡口区检察院,随后,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同样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6年1月17日退回补充侦查。2月17日,再次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