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公务员养老并轨真相,养老保险并轨

今日资讯2018-10-26王华老师

 揭公务员养老并轨真相
揭公务员养老并轨真相,2016年养老保险并轨   养老双轨并单轨,似乎有了希望。

  深圳成为改革前沿。2010年2月,深圳在全市行政机关全面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新进入行政机关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跟企业一样,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养老保险。2012年8月,改革之火烧到深圳事业单位。自此,深圳体制内新人养老与企业并轨。

  以为公务员体制改革就此拉开序幕,过于天真。且不说深圳只是试点,即使试点改革也未触动核心利益。

  公务员依然享受体制内的待遇,铁饭碗还是摔不破。改革把公务员原来大一统管理模式划分成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档。按照《公务员法》第三章职务与级别,就有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因此,分类算不上根本改革。相对于其他地区分类改革的滞后,管理打统帐,深圳先行了一步:行政执行与技术领域的公务员可以在各自序列中找到安身立命之所,不必千军万马朝上爬。

  据《环球时报》2010年2月报道,改革之时深圳市确定市直10个部门的执法单位和各区有关执法单位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单位,拟划入行政执法类的公务员实有人数约6300人。另外有约85%的公安系统公务员和监狱劳教警察也属于行政执法类。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目前确定了市气象局的两个处共16人。因此改革后深圳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人数将达24000多人,约占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35000人)的69%。

  真正的改革是聘任制,深圳实行了新进公务员聘任制,但这只是第一步。如果考核不达标砸掉饭碗,那叫有风险,事实并非如此,笔者没有从深圳政府的网站上找到相关信息,体制内的饭碗还是相当有保障的。

  被广为称道的养老体制并轨改革稍有新意。按照规定,深圳新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期间,与企业职工一样,按照一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为每月工资的21%,其中单位缴13%,个人缴8%。购买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1%,由单位缴纳。考核合格的,由财政每月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交职业年金,待退休后领取,缴交比例暂定为8%,月工资总额超过城镇在岗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缴交比例为9%。通过这一办法,公务员养老实现新老划断,但多数仍是政府支出,真正个人支出的部分是8%的养老保险金。

  关键之处来了,政府为公务员缴纳的经费没有下降,增加了一块个人缴纳的8%部分。如果公务员主动离职,帐户可以带着走,不必耗到头发花白。

  公务员的养老待遇较为优厚,取得职业年金的门槛那是相当的低。按照深圳市人社局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2010年5月公布的《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试行办法》,聘任制公务员满足以下中个条件之一的可领取职业年金:(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的。(二)出国(境)定居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去世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基本上只有受到开除处分、刑事处罚,或者享受其他待遇的,才停领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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