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觉得劳教所比监狱辛苦 举报自己放火获刑12年

今日资讯2018-10-26王新老师

 今年33岁的长丰人颜某因盗窃罪被劳动教养一年,可刚到劳教所不到三个月,他觉得里面生活太过于辛苦,还不如以前待过的监狱,思来想去,颜某主动举报自己曾放火烧过一个厂房。12月3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颜某犯放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2001年,20岁的闫军(化名)因盗窃罪获刑13年。2011年,刑满释放。2012年,又因盗窃被劳教一年。十年监狱生活,让闫军无法适应其他环境。为了离开劳教所,他举报自己的一起纵火犯罪事实。经调查,闫军的举报属实。昨日,记者从合肥中院获悉,闫军因犯放火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面对这个结果,闫军很满意,没有提起上诉。   男子举报自己曾放火   去年9月23日,闫军因盗窃被送到宣城市宝丰劳教所劳教。   两个月后,闫军干了一件让大家很吃惊的事情。去年11月份,闫军告诉另一名劳教人员魏某某,自己在去年5、6月份放火把合肥一家地毯厂烧了,让魏某某向管教干部检举自己。后来,闫军又写了一封举报信交给班长。大家都觉得闫军的话很好笑,没有当回事。   没想到,两天后,闫军直接找到管教干部,把自己检举了:我把合肥天剑建材公司的厂房烧了。   犯放火罪获刑12年   闫军说的有模有样的,管教干部不敢耽误,立即与长丰县公安局取得联系。让人吃惊的是,闫军说的居然都是真的。   去年上半年,闫军来到长丰县双凤开发区一家企业上班。身上没钱,他就打算去偷东西。去年6月2日凌晨,闫军来到长丰县双凤工业园麒麟路的合肥天剑建材有限公司准备实施盗窃。在盗窃未遂后,他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厂房内的地毯垫上。发现地毯垫被点着后,闫军依旧离开现场。此举造成天剑建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400平方米。经鉴定,厂房损失达386960元。   该案由合肥市中院审理终结。   法院审理认为,闫军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其主动投案自首。最终,法院判处闫军有期徒刑12年。同时,判处其赔偿386960元的经济损失。判决后,闫军没有上诉。   或因缺少家庭温暖   在常人看来,闫军的行为令人感到疑惑,毕竟,谁都不愿意自己坐牢。   不过,记者采访了解到,闫军的举动或与他的经历相关。   据了解,闫军出生于1981年,没念过几天书,是个文盲。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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