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10日电(记者杨俊江、秦亚洲)审判长用了近3个小时才宣读完长达134页的判决书,53人因16项罪名各自领刑。公安部督办案件--六盘水“青龙帮”案日前在贵州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至此,新中国成立以来,这一祸害当地百姓长达20多年的贵州最大的黑社会性质团伙“青龙帮”彻底覆灭。
“青龙帮”的暴力发家史
“青龙帮”帮主赵元良,小名赵青龙,1969年生,六盘水市钟山区人。1980年代初期,纠集一些同学和邻居,在六盘水市水城县老区打架斗殴,横行乡里,调戏妇女,白吃白喝,靠敲诈勒索。
“青龙帮”的一个成员因发生口角被当地一名商人打伤。在“青龙帮”的打击报复下,这名商人先后共被敲诈了6万多元,被迫把自己的中巴车和房子都变卖了,而实际的医药费不足2000元。公安机关前往调查取证,直到第六次时,这个商人要求干警们写下提供人身安全保证的字据后,才说了实话。
1990年“青龙帮”遭受公安机关严厉打击,12人被送往劳教。3年后,赵元良将劳教后相继出狱的人集合在一起,重操旧业,主要成员有史洪信、王继军和李家华等10人。他们决定放弃以往小打小闹的做法,以赚钱为目标进行活动。当时水城县青山铅锌矿刚刚开采,偷矿石、抢矿石的现象经常发生。他们主动找到私营矿主,表示为矿山提供安全保证,每人月工资400元。同时,“青龙帮”每人出资3000元参与矿山投资。
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青龙帮”越发胆大。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他们通过各种手段逐渐垄断了青山铅锌矿的生产、销售,独霸了场坝生猪销售市场。“青龙帮”还招募小姐,并为其提供吃住,从中收取保护费,短时间内便控制了六盘水黄土坡地区的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