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代表的婚姻关系,它只是一种契约关系,而不是一劳永逸的定心丸、或万劫不复的大监狱。所以安全感本不建立在“结婚证”上,而是建立在对于情感关系的继续的、长期的、互动地投入和维护上。
昨天大家都在讨论一个热门话题,如果给结婚证设一个7年的有效期好不好呢?据一些转述的媒体说,是有一名专家提出了这个论点,而且还从解决单身问题、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女性经济独立等方面进行了论述。
我们当然不会傻到去相信结婚证真能有“有效期”,因为那无论从伦理、社会稳定、子女抚养方面都是说不通的。但是就这么个哗众取宠的言论,却能在网上的讨论里,拉来很多的赞成票,有些还是知名人士高调赞赏,还有90后们在那里嘟囔,7年太久了,能不能把有效期再缩短一点?
我想,之所以会有那么多人赞成,势必是这种提法多少还是有些意义的。
首先,既然说的是“结婚证”,那这张证代表的是什么呢?它代表的其实是一种基于法律的,对两个人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一种约束和调适。可是啊,一纸婚书能管的就这么多,恰恰对最核心的、最影响着幸福感的情感关系无能为力。这才有所谓专家抛出“有效期”言论。
我想与各位探讨三个我的感受。
第一,结婚证代表的婚姻关系,它只是一种契约关系,而不是一劳永逸的定心丸、或万劫不复的大监狱。所以安全感本不建立在“结婚证”上,而是建立在对于情感关系的继续的、长期的、互动地投入和维护上;约束感也不必建立在“结婚证”上,而是建立在对一份滋养内心、于己有益的关系的不愿失去和因此不愿破坏上。
因此真正的安全感是一种“动态平衡”,也就是接受危机存在下的辩证的安全感。反之,你的“安全感”才是真的不安全。所谓有效期言论,如果有那么点意义,就是给了婚姻“向死而生”、“生于忧患”才有的生命力。别让“安全感”杀了你本来可以有的安全。
第二,既然是一种契约关系,那婚姻里,谁都不是谁的“私有财产”。丈夫不是妻子的、妻子不是丈夫的、孩子也不是妈妈或爸爸的。请一定要明白,你的他/她,是“别人”、“别人”、“别人”(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