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五十多岁大妈网恋故事,25岁男子同居女友是50岁大妈

今日新闻2018-10-29李天扬老师

昨日,来自北京现已50岁的陈雪向记者爆料称自己与南京一35岁司机李健网恋,多次开房且被骗16万。记者第一时间与李健联系,但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今天(21日),李健给记者打来电话回应此事,声称与陈雪是有感情的,而她所说的被骗16万并不是事实,他卡里只收过八万余元……
我与五十多岁大妈网恋故事,25岁男子同居女友是50岁大妈李健给陈雪写的借条(陈雪提供)
没有骗女方十六万卡上只收到八万余元
李健称自己的确是去年五月份与陈雪认识。每次都是她来南京,然后不让我回家,如果我要回家的话,她就会和我闹。对于声称自己是警察一说,李健否认,既然我敢把她带入我的生活,我干嘛要欺骗她我的真实身份呢。她现在的目的就是想把我捆在她身边,如果我离开她就搞死我。
如果真如李健所说他卡里只收到八万余元的话,那为何还要写一张10万的欠条呢?她现在以她丈夫生病为由向我要钱,然后到我的家里去闹,我不理她,她就用头撞墙,甚至用小剪刀捅我的肚子。无奈之下,我才写下那张借条。其实在我们相处过程中,很多费用都是平摊的。她所说的16万包含了给我买东西的钱以及来南京的吃住费用等,其实我也花费不少。
心理专家:男的母爱缺失女的寻求自身价值
南京心理危机干预中心主任张纯表示,男方如愿意找一个比自己大的女人,可能有恋母情节。这名公交司机可能因儿时经历造成母爱缺失,所有发生姐弟恋。而女人年龄大了,价值感低了,所以找一个比她小很多的男人做朋友时,她会觉得自己很有价值。除此之外,这个事情中的女当事人可能经济能力比较好点,她为了怕失去,所以心甘情愿的为男的花钱。
律师分析:女方手持借条和汇款记录可向法院起诉
龙虎网律师帮忙团律师薛丽萍点评:从法律角度讲如果当初这位女士付款给这位司机时明确是借款,而不是赠与,她现在想要回这笔款,应该先找这位司机协商,协商不成,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这位女士有借条且又有汇款记录,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这位女士与这位司机有借款合意凭证又有汇款明细,借贷关系是成立的,人民法院一般会支持这位女士的诉求。在该案例中,这位女士幸亏固定了证据,还能让自己挽回一点损失,相反,如果这位司机,也不要觉得自己很聪明,其实如果你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你的行为有可能会触犯我国的刑法招摇撞骗罪,奉劝案例中的两位当事人且行且珍惜吧!(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李健称妻子也知道此事,她只说了句我们太无耻了……心情烦闷的李健选择人机分离,不愿接听陈雪的电话。我从之前的车队调到现在的车队就是为了换个环境,但是她还是不停的闹,害的我都没办法正常工作。除了跑到车队那闹,她还去我家威胁我,要我离婚。现在事情闹成这样了,我更不会跟她在一起。其实我们是有感情的,只不过现在有些变质了。对于裸照,李健称根本没拍过,我没那么卑鄙。
对于李健的说法,陈雪也是极力反驳。16万确实是包含着他吃用等。但是他调离新的车队根本不是因为我,是他自己表现不好。而且据我了解,他和他老婆老早离婚了,但不是因为我,而是他有其他的女人。我去他家也没有威胁他离婚,我比他大十五岁,所以不可能走到一起。对于十万借条,是因为我给他单位打电话了,他一生气打我,后来被逼无奈才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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