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协助成员国侦查罪犯是国际刑警组织的一个重要合作领域,而这种执法合作通常是以国际通报这一渠道进行的。国际通报分为:红色通报、蓝色通报、绿色通报、黄色通报、黑色通报五种类型,它们都以通报的左上角国际刑警徽的颜色而得名。因此,红色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
红色通缉令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各国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可据此通报立即逮捕在逃犯。红色通缉令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无论哪个成员国接到红色通缉令,应立即布置本国警力予以查证;如发现被通缉人员的下落,就迅速组织逮捕行动,将其缉拿归案。
国家公布百份红色通缉令,红色通缉令大揭秘!
1984年9月,国际刑警组织第53届大会通过表决接纳我国为其正式成员,同年11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在北京正式成立。
据统计,1984年以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共发出红色通缉令近400份。
目前,中国发出的红色通缉令,绝大多数的通缉对象都是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暴力、毒品等犯罪只占其中极小的一部分。经济与职务犯罪嫌疑人,在国内一般都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社会地位,人际关系广,活动能量大,他们的犯罪过程往往经过了长期周密的准备,绝大多数人都有假造的其他身份,因此,他们在案发前或案发时,往往能够顺利出逃。他们以什么身份出境,去了哪些国家和地区,执法部门往往不能迅速查知,这给缉捕带来了很大困难。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中国才申请发出红色通缉令,请求其他成员国协助调查这些中国人的身份,并缉捕归案。
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100名涉嫌犯罪外逃的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仅仅3天之后,4月25日上午11时,在中国公安部指挥下,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追逃办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将公开曝光的百名逃犯之一戴学民缉捕归案,这是公布百名外逃人员后的首个落网者人员。
戴学民的归案,标志着红色通缉名单正在发挥效力。对于在逃人员而言,这不啻为晴天霹雳。那么,这份红色通缉令的威力有多大?能不能把名单上的这100人全部缉拿归案一个都不能少地抓回来呢?
他们是怎么逃出去的
确定嫌疑人是如何逃离的,是追逃过程中关键的一步。外逃官员是像翻越柏林墙的那些人一样,用各种神奇手段偷渡出境的吗?
事实远非那么奇特,大部分外逃者都是通过正常渠道,大摇大摆从海关出境。边境管理的不严密,给外逃者足够的漏洞可钻。未掌握足够证据时,纪检人员只能约谈涉案人员了解情况。约谈不是强制性措施,纪检人员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正是出逃的最好时机,不少官员都在被约谈时忽然失踪。
除此之外,经济犯罪都有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一旦有人被调查,就可能导致其他涉案官员外逃。例如,在这份百人名单中有着第一女贪官之称的杨秀珠,在其胞弟杨光荣被调查后,带女儿女婿等家人集体出逃,以新加坡为跳板逃到了荷兰。
直接前往美加的涉案人员毕竟是少数,大部分外逃者以香港为跳板,这就是为何在这份百人名单中广东省高达15人的原因。选择香港除了交通便利之外,其政治地位特殊也很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