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保缴费基数详细介绍

今日新闻2018-10-29李一老师

青岛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社办字[2014]308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效益,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与发放,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我市2016年度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确认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本通知规定及时办理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二、申报时间
(一)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应于2016年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16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20日期间申报本人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三、缴费基数申报和确认
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方式、确认和缴费办法以及有关工作要求,按《关于做好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226号)规定执行。
2016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详细介绍青岛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是多少?
  由于国家、省、市社会保险的政策在不断的变化,导致市民只是知道自己在缴纳社保,但是按照什么比例缴纳,社保费怎么计算的……等问题,很多人不是很清楚。
  为了方便大家学习、掌握相关的信息,根据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新政策,现就青岛社会保险的最新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汇编,与大家分享
 一、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5%(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7%、1.2%、1.9%,各单位根据上年度的工伤发生情况,在对应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执行100%、120%和150%的标准。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
 二、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基数
  截止2016年社平工资发布之前,青岛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134元/月
  1、单位职工缴纳五险情况下的缴费基数:
  鉴于青岛统计局还没有公布2016年社平工资,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申报2016年的缴费基数,暂用2013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88元(月均3557元)进行封顶保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并对缴费差额统一进行补收,重新计发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2、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关于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的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8%。
  3、关于农业户口单位缴费基数优惠的政策已经取消
  2016年1月1日后,按照《关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单位承担的农业户口人员养老和工伤缴费基数,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计算,不再按照上年度社平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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