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村医养老政策,国务院医改办村医政策

今日新闻2018-10-29三水老师

据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著名的溜索医生、全国人大代表邓前堆今年带来了两份关于村医的建议: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制定适合乡村医生的政策法规。

邓前堆说:乡村医生长期扎根农村,行走在田间地埂上,为8亿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但这个群体目前面临从业环境差、收入待遇低、养老没保障等问题,导致农村卫生人才十分短缺。

除了工资待遇问题,代表们更加关心的是养老问题。来自云南的全国人大代表方连英告诉记者,她所在县有300多名乡村医生,平均年龄50岁以上,都面临干不动了的问题。但乡村医生工作一辈子,离岗之后却享受不了应有的待遇。

邓前堆、方连英建议,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将乡村医生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可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乡村医生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同时在医疗体制改革中,将乡村医生纳入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统一管理。
国务院村医养老政策,国务院医改办村医政策
国务院村医养老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医生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对乡村医生职责、村卫生室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省卫生厅广泛听取基层意见,认真调研测算,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政策,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乡村医生有关政策,尤其是村卫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偿、养老保险等问题。
  一、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偿问题
  我省关于注册在岗乡村医生实行基药后的补助,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渠道解决:
  一是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专项补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3000元/年/村卫生室,从2012年起,省财政对村卫生室的补助标准提高到4500元(高海拔地区仍执行1万元标准),市县补助标准提高到2500元。
  二是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分工的经费分配比例将由32.72%提高到40%,经绩效考核后发放。
  三是一般诊疗费。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全省将由每门诊人次3元(含一个疗程)提高到5元(其中新农合报销4.5元,农民自付0.5元)。
  二、养老保险问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各地政府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我省在《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各地按照《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乡村医生可以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费,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领取养老金。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自行制定,自行负担相关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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