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妈妈走了,你脚下的路还很长,你一定要踏踏实实地做人,不要触犯法律,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妈妈永远爱你!对前夫这样写道:儿子就交给你了,你一定让他走正道,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严惩。这是一个女毒贩在临刑前用7小时写在遗书里的话。
荆门市看守所管教干部李娟从收押陈兰开始,陪她走完了生命最后的1000天。7月31日,李娟向记者还原曾经的场景。被执行死刑的女性罪犯,行刑前7小时遗书:
2011年8月1日,陈兰带着69万元现金,乘坐出租车从湖北省天门市到达潜江市后,与他人交易购买了24000颗麻果,在返回天门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陈兰被羁押在荆门市看守所。这并非是陈兰第一次贩毒。2013年6月2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陈兰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6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判处陈兰死刑。
当天,陈兰在荆门市看守所听到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死刑的结果后,走到李娟的办公室,目光呆滞地坐在那里,沉默了两分钟后,泪水从她的脸颊流下。
回到监室后,陈兰在看守所最后一天半的时间里,她表现很平静,一如平时,监室里的其他号友都为她帮忙:有的帮她把晾晒的衣服收拾整齐,有的把饭菜端来,大家还专门为她准备了一套新衣服……虽然陈兰没有感激的言语,但眼神中透出对号友的感激和不舍。
当晚,她一直没睡而是在写遗书,她边写边哭,从晚上八点钟写到次日凌晨三四点钟,花了七个多小时,满满写了十几页纸。
她知道就要被执行死刑,内心很痛苦,但表面却装作很淡然。中午,她睡过午觉,起了床,换了新衣新裤,仔细洗脸梳头,而且还请求我帮她拍了几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