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杀哨兵案细节:范杰明说,在他到宝山区淞宝路的某部队营房门口抢枪行凶前,还到了另一个部队营房门口,但未行凶,在那个门口,我看到3个哨兵都很年轻,我也当过兵,也是海军,于心不忍,就没动手。但后来,杀害张老板和那名开广本的小青年的欲望战胜了他的这些恻隐之心,他又来到宝山区淞宝路的某部队营房门前,假装问路,将车掉头后,拎着猎枪下车走向拿枪的哨兵,并朝其开枪。另一名哨兵见状立即返回岗亭内,拿出盾牌及警棍,但立即被范杰明击中,也应声倒地。还有一名哨兵听见枪响后,立即按下紧急报警器,并往营区内的司令部大楼跑去汇报情况,返回时,发现两名哨兵已躺在地上。
一天之内4次出手杀人,造成6死4伤严重后果。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3日公开开庭审理6·22上海宝山枪击案,被告人范杰明因涉嫌故意杀人、抢劫、抢劫枪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5项罪名被提起公诉。被告人对其中的几处细节提出了异议,也对被害的司机和哨兵表示了愧疚。辩护人称其有人格缺陷,容易冲动。此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
被告表情冷静清楚表述细节
昨天9点半,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6·22枪击案准时开庭。被告人范杰明身穿迷彩军大衣,挡住其手上的械具。法官称,因本案案情重大,且范杰明在看守所期间出现过自残行为,因此庭上未解除其械具。
公诉方首先宣读起诉书,指控范杰明为泄私愤,欲报复被害人张云峰等人,于2013年6月22日15时许,伙同其子何鹤峰(另案处理)进入位于宝山区月罗路的上海广裕精细化工厂,杀害张云峰;后返回宿舍取出从他人处购买的猎枪,并从家中提取部分其藏匿的枪支、弹药,搭乘被害人卞士杰驾驶的黑色比亚迪轿车,行驶至沈杜公路近沪南公路时,用猎枪杀害卞士杰;又驾车行驶至某部队营房门口,开枪打死哨兵孔波,打伤哨兵许文祥;后又返回广裕化工厂,打死王荣海、李致中、夏欢欢,打伤王章华、钱海洋,之后被现场民警制服。在制服凶手的过程中,民警田巍受伤。
警方还在范杰明家中搜出气枪3把,及多发小口径运动长弹、步枪弹、猎枪弹等,经鉴定,上述枪支均具有杀伤力,子弹均系有效子弹。
检方称,范杰明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抢劫枪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年过六旬、头发花白,被告席上的范杰明就是一位消瘦的老头,但回忆起犯罪过程,他不仅表情冷静、思路清晰,而且几乎对每个重要的犯罪细节都能清楚表述。
对于公诉人的指控,他对其中的几处细节提出了异议,也对被害的司机和哨兵表示了愧疚。
庭上,被害人李致中家属的诉讼代理人称,因涉及到利益纠纷,此案无法排除范杰明受人指使作案的可能。
对此,检方表示未发现此案中范杰明受人指使的证据。
范杰明及其辩护律师均否认受他人指使,称任何人的指使也不可能让他以搭上自己和儿子的性命为代价,何况他的儿子也有家室。
经过近7个小时的审理,庭审于昨天下午6点多结束。法庭表示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