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纪委对龙岩市人大原副主任卢泉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卢泉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与他人通奸。福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官员,福建龙岩严重违纪违法通报:
卢泉昌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卢泉昌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卢泉昌,男,汉族,福建省永定县人,1951年3月生,1968年3月参加工作。
196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普通班学历,工程师职称,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2016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福建省纪委立案调查。
2016年9月30日,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卢泉昌立案侦查。
2016年12月,被开除党籍。
1968.03~1971.03 解放军6789部队战士、班长;
1971.04~1975.09 福建省永定县化肥厂工人;
1975.09~1978.08 福州大学化工系无机物工学专业学生;
1978.08~1980.01 福建省永定县化肥厂生产技术科技术员;
1980.01~1981.02 福建省永定县化肥厂生产技术科副科长、科长;
1981.02~1983.09 福建省永定县化肥厂副厂长;
1983.09~1985.07 福建省委党校第二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
1985.07~1990.08 福建省漳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0.08~1990.12 中共福建省漳平县(市)委副书记、代县(市)长、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
1990.12~1993.08 中共福建省漳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
1993.08~1997.02 中共福建省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