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贪官们受贿额度巨大枪毙不受贿贪官过千万判多少年

今日新闻2018-10-28李天扬老师

  人们对贪官的刑期有一个最大的困惑,那就是为什么有时两名贪官犯了同一种罪,前者的涉案金额远远小于后者,但刑期反而更重?

  安徽省宿州市原副市长李兴民,受贿56.4万元,被判了12年;青海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孙多康贪污受贿256万余元,获刑13年。同是受贿,后者多了近5倍,最终刑期却相差无几。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受贿544.25万元,另有160多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判处死刑;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受贿702万余元,被法院判决死缓。两者的涉案金额在数字上相差无几,但一个是死刑一个却是死缓。大贪官们受贿额度巨大枪毙不?受贿贪官过千万判多少年大贪官们受贿额度巨大枪毙不?受贿贪官过千万判多少年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同一个案件,由于不同法官的学识、经验和个人情感,可能会导致判决结果有差别。现实中,对贪官处以死刑的,毕竟是少数。于是,被判生刑的那些贪官的量刑,受到了公众更多的非议。在百姓看来,领导干部的贪污受贿犯罪数额不断打破纪录,而法院最终判决的刑期却不断在降低;原来贪污受贿数百万元就被判死刑,现在许多贪污受贿数千万元甚至过亿元的,却往往只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虽然法律对定罪的规定很严格,但在量刑上的弹性给了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虽然法律规定贪污罪的起刑点是5000元,但各地在实际操作中的情况各有不同。比如在沿海一些发达地区,江浙一般是七八万元的起刑点,而在广东要达到10多万元。

  按刑法规定,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这客观上造成了在10万到500万之间,量刑幅度差距很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说过,现在处理的受贿案件,10万以下1万1年,10万以上伸缩性就大了,只要你到了10万,绝不会判你9年,但10万以后的,差不多每100万增加1年或半年。

  从一些法院的统计情况看,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判决,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占到60%至70%左右。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苗有水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并不讳言:近几年职务犯罪判得比较轻,老百姓有意见。法律界人士认为,在反腐形势严峻的中国,缓刑被贪官过分享用,反映出法网疏漏之虞,让其成为贪官们的特权。

  立功和翻供

  近几年来,贪污受贿的数额不断被刷新,但不少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贪官,往往给人从轻发落的印象。其间秘诀,得益于他们的一系列立功表现。

  司法界对自首的鉴定大有玄机。犯罪嫌疑人真正主动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是极少数,大多数是被动归案的,但若在两规期间供述罪行的,往往也被认定为自首。

  最让人诟病的是,这些自首立功细节,外界至今无从得知‘立功者’到底是检举了哪起犯罪。四川省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韩旭教授说,如果贪官要通过假立功达到减轻处罚的目的,需要许多人密切配合,司法机关把握不好就会出现串通立功、虚假立功等情形,严重误导审判结果。

  重庆酉阳县民爆公司原经理罗龙芝因立功,在二审时刑期减少了1年半,不久后却被发现,这一所谓立功,竟是由法官、民警和律师一条龙联手炮制的。陕西靖边县林业局原局长高玉川涉嫌贪污,县公安局为其提供了重大立功表现证明,高玉川因此免予刑事处罚。后查明这些材料均属虚假,涉案的15名执法干部被给予了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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