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正式发布进入倒计时。
事关多方利益,被认为有助于反腐的不动产登记条例至今犹抱琵琶半遮面。澎湃新闻获得的最新信息显示,《暂行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于12月3日印发,分送给相关部门。参与起草专家称,公布时间原定于年内。
不能以人查房
此前外界将以人查房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看点,认为一旦执行,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等情况将被刹车。但现在看来,以人查房短期内并不能实现。澎湃新闻了解到,《暂行条例》全文35条都没有提到有关以人查房字句。
所谓以人查房是指用姓名查询的方式获得他人的房产信息,是查询方式的一种。
目前普通市民平时用于房产交易时的房屋信息调查,主要采取向相关部门告知物业地址的方式进行查询房屋产权情况,抵押状况等。而一旦可以以姓名查房,就可以迅速获得一个特定个人名下所有不动产。
此次条例涉及不动产查询方式的主要包括两条,均用于保护被查询人隐私。
第二十七条明确,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十八条规定,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的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暂行条例》并未规定查询方式。
参与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的专家告诉澎湃新闻,未来还会有更加详细的细则进行完善。但从查询方式来看,以人查房并不允许,等不动产登记落实后,查询不动产相关信息仍通过地址来查询。
什么叫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由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国土资源部一个部门。2016年6月底,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2013年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对《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进一步细化,并明确了部门分工和时间表。
《通知》要求,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职责,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6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改革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事关重大,任务艰巨,需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分批实施、逐步推进,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用3至5年时间完成各项任务,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具体任务共72项,《通知》明确提出,2013年完成29项任务,2016年完成28项任务,2016年完成11项任务,2017年完成4项任务。
《通知》要求,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等,中央编办负责于2013年4月底前完成。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2016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