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增加了“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凡获得农村单独招生录取候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只有高考成绩达到湖南大学在生源地普通类抛档线下30分(含)以内,且最低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才能被录取。
值得一提的是,考生们如果报考了湖南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应用物理学(理)、化学(理)、生物技术(理)、工程力学(理)、汉语言文学(文)、历史学(文)、英语(文理兼招)8类专业,在被学校录取且入学后,就不得再转专业。
另外,湖南的考生只要文化科目(语文、数学(文)、数学(理)、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单科考试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且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且专业服从调剂,该校将按照优秀科目安排到相关专业。
湖南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学校“高层次、高素质、多样化、创造性”人才培养目标,按照“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招生工作机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考生可根据本人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从以下八个专业中任选其一报考,录入我校后本科阶段不允许转专业。专业体检受限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1.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