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换领居民身份证办事指南

户口政策2018-11-27李天扬老师













办件模式: 预约件
审批事项: 换领居民身份证
事项编码: 100107N032
审批类型: 非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9日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民族变更、出生日期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换领。
申请材料: 1、原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签发原证时间超过6个月的,一般需重新采集本人人像信息(不能着浅色服装,不染发,不化浓妆,不戴耳环、项链等首饰,露双眉)。
办理流程: 户口和身份核对--人像采集--证件办理--交纳工本费--一个月后本人或监护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原办理点领取证件,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20元/证,浙价费[2004]64号。
受理部门: 户政
受理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 0579-82290577
监督投诉: 0579-8229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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