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死亡登记注销户口迁移最新改革政策流程办事指南

户口政策2018-11-27李一老师


如何办事: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城市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二、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四、申报材料:

  (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

  (2)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

  五、办理流程:

  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六、办理地址:合肥市公安局各公安派出所

通讯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282号 联系电话:0551-62999795
办事单位:
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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