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出生登记办事指南

户口政策2018-11-27王新老师

办件模式: 审核件
审批事项: 出生登记
事项编码: 100107N001
审批类型: 非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浙卫发[2015]96号)。
申请条件: 1、婴儿的监护人(父母)或者父(母)所在户的户主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申报户户口簿。 2、父母不同户的,需查验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申请材料: 1、出生登记申请表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或母(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父母同户)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证明(父母不同户)
5、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不同户)
6、未按时申报出生登记的情况说明(婴儿出生超过30日1年内)
7、以上相关证件所登记的信息应当一致,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请确认。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1、父(母)网上填写出生登记申请表;
2、派出所(含办证中心)预审查同意快递邮件或窗口现场办理;
3、父(母)邮递证明材料(证件类原件还需复印件)到婺城分局办证中心。由办证中心派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4、派出所(含办证中心)办结,经办人核对婴儿常表并签名;
5、邮递原证件给当事人。
窗口现场申请流程:
1、申请人(父、母)填写出生登记申请表;
2、窗口审查证明材料;
3、婴儿出生1年内申报、手续齐全有效的,给予当场办理;婴儿出生1年后申报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邮寄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户政
受理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其余各乡(镇)的居民户口事项和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白龙桥、雅畈、蒋堂、汤溪、罗埠、琅琊)受理或办理。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 0579-82290577
监督投诉: 0579-8229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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