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2018年北京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切实加强人口服务管理,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中央关于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要求,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总量调控,更加注重结构优化。按照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要求,严守人口总量红线,着力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积极推动“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不断降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
——坚持规范有序,更加注重合理引导。改进现行落户政策,进一步完善各类落户渠道的统筹机制;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合理引导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预期和选择。
——坚持统筹配套,更加注重权益保障。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政策,建立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户籍管理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实有人口和常住人口动态监测平台,稳步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城六区常住人口在基础上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人口区域布局更趋合理,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