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漳州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户口政策2018-07-14李天扬老师

漳州市将放宽户籍落户政策。昨日,漳州市公安局正式对媒体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新政,漳州市户口迁移、新生儿姓名申报、亲友投靠、买二手房落户等条件明显将进一步放宽,并且简化相关办理手续。

读幼儿园也可投靠爷爷奶奶

在《意见》中,漳州市户口迁移的条件明显被进一步放宽了。因为根据福建省要求,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标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

如今,在同一个县(市、区)内,已就读幼儿园的小孩也可以投靠(外)祖父母了,而此前许可的范围是“已在中小学校就读”。

投靠父母条件放宽

不管父母是否有合法稳定住所,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其限制条件由“未满18岁”,放宽到了“未达法定婚龄”。也就是说,女子放宽到了20岁,男子放宽到了22岁。

已婚子女投靠城镇居民父母的,原来要求“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现在只要“该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上无其他已达法定婚龄子女有效户籍信息”。

新生儿可不随父母姓

漳州龙文区某村很人姓“严”,但为了追随祖先曾经使用的“岩”姓的写法,一些人会为子女改姓“岩”。

以后,这样的做法不仅被认为合情合理,而且也有了政策支持。

在出生申报户口登记姓氏方面,《意见》允许新生儿可以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只要“符合姓氏变更条件或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不过,漳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民警介绍,这个“正当理由”,不包括随意选择另一姓氏,或拆分组合父母双方姓氏等。

落户孩子随祖父母条件放宽

另外,《意见》对于未落户孩子随祖父母申报户口的条件也放宽了限制。

申请条件包括“婚生未落户子女的父母户口均为集体户口,或户籍地址为拆迁地址、公共地址”、“非婚生未落户子女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父亲(母亲)已另外组成家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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