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工组: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参动【2008】116号《关于征集各级各类院校2016年毕业班学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湖北省征兵办公室、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征集各级各类院校2016年毕业班学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 2016年夏季征集士官工作全面展开,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征集士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士官的对象和条件
今年主要征集的对象为各级各类院校2016年毕业班学生,指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2016年毕业的学生。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求。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二、招生所学的专业
招生所学的专业为:电力技术类、建筑设备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电子声像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船机制造与维修、公路运输类、水上动力类、测绘类、机械设计制造类、电气自动化类、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汽车、通信、新闻采编与制作、卫生检疫与检疫技术、临床医学、烹饪工艺与营养、化工技术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等66类不同专业的毕业学生(具体内容武装部咨询)。
三、征集士官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