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征兵相关政策

湖北征兵网2018-11-20李天扬老师

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为使广大青年和家长及时了解调整征兵时间后的相关政策,吸引更多优秀青年投身军营,现将相关政策摘录如下:一、征集年龄及条件

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征集时间安排

今夏征兵自7月1日开始,9月30日前结束。划分为四个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为宣传发动、报名目测和初审初检阶段;8月1日至15日为全面体检,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8月16日至9月9日为组织政审、复查走访、定兵换装,做好起运前准备;9月10日至30日为新兵交接、输送和征兵总结。

三、报名方法

应征青年在报名截止日前带齐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1寸登记照8张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征兵办公室报名。

四、国家、军队和湖北省有关政策

1、服役期间有关政策

①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先参军、优先选拔使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每年最高可达6000元的补偿或代偿,本科毕业生最高可获得24000元学费返还;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条件的可以提干;大学毕业生士兵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

②义务兵、士官津补贴及家庭优待金。第一年列兵,津贴500元/月;第二年上等兵,津贴600元/月;两年后若选拔为士官,下士2200元/月,中士2800元/月,上士3800元/月。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优待金,我县农业户口每年约3169元,非农业户口每年约5020元。

③报考军校,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士官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可以放宽1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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