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要求
2015年普通本专科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12日,2017年专升本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6日,请凭《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在9月12日前致电请假,经批准后可延迟至9月18日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到地点
普通本专科学生:
1、以下学院所属专业到咸安校区报到。(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大道2号)
人文与传媒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
2、其它学院所属专业到温泉校区报到:(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普通专升本学生:所有专业学生到温泉校区行政楼教务处报到。
三、户籍关系
新生的户籍关系可以迁移,也可以不迁移(建议不要迁移)。迁移户籍关系时应注意:(1)户口迁移证上的现用姓名和年龄必须与高考报名信息相一致;(2)户口迁移证上一定要编写身份证号码;(3)户籍迁往地址为“湖北科技学院”。不迁移户口的新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好身份证。
四、携带资料
(1)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2)考生档案(本指南中附有各省纸质档案提取方式);(3)一寸蓝底彩色登记照4张(报到时用);(4)党、团组织关系。未办理党团关系接转手续者,学校将不承认其党(团)籍。团员档案包括团员证和入团志愿书,中共党员需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党相关材料等。考生纸质档案及党团员组织关系待全部新生报到后,以班为单位统一收集整理以上材料,并转交相应部门。另专升本学生需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五、收费说明:详见《收费指南》
六、随寄资料:随通知书一同寄送了校园卡和银行卡各一张,《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一册,《大学生征兵宣传材料》一册,《新生入学指南》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