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东方学院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及开学时间和新生入学指南军训须知
黑龙江东方学院1992年建校,始称东方大学。1995年更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2003年,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首批民办本科高校。2009年,学院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正式批准为“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资格的五所民办院校之一。2012年,学校通过了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年被国家教育部选定为“全国应用型科技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学院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市,位于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的新校区占地面积6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新校区设计新颖,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环境幽雅,为走进东方的莘莘学子提供一流的学习生活条件,创造一流的成材环境。
学院设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食品与环境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经济贸易、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国语和艺术设计等9个学部,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的38个本科专业,其中“农产品加工与储藏”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为省级重点专业。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12,141人,硕士研究生21人。
学院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办学宗旨,秉承“蒙以养正,学以致用”的校训,凝炼形成了“立校为公、厚德树人”的东方精神,致力于打造卓越的教育品牌,努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各类应用型本科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