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征兵办公室获悉,我省冬季征兵工作从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
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集2015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入校的学生。征集的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征男青年身高应在1.62米以上,应征女青年身高应在1.60米以上。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为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