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二、国标代码:10798
三、办学层次及招生范围:本科;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六、学校概况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等学校,位于沿海城市秦皇岛。学校前身始建于1941年,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在秦皇岛、昌黎设有4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600多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3亿元,馆藏图书文献170万册;专任教学、科研人员1300余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00余人,博士、硕士950余人,国家级和省级专家10人。
学校设有研究生部和19个学院(系、部),有64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农、文、法、教育、经济、管理、艺术等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2.3万人。
学校设有生物学、园艺学、化学工程与技术3个一级学科、21个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具有农业硕士、教育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等4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可在13个领域招收专业硕士。同时,具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
七、招生计划
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八、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3、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