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指导思想,以更好地因材施教、发挥学生的优势和专长为出发点,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大学期间本科学生有两次机会可以申请转专业,即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初和第三学年的第一学期初。专科学生只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初申请转专业。
一、转专业的共同条件
1.品学兼优,无违纪、受到处分等不良记录;
2.所学课程成绩全部及格;
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转入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转入专业本批次招生数的15%。学校将根据教学资源容量、学院意见和就业形势等多种因素确定转出、转入人数。
二、转专业的禁止条款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2.艺术类招生时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学生也不得转出;艺术类内部相关专业可否相互转专业由学院决定;
3.对口招生者、单独招生者(含专接本)以及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的学生;
4.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
5.已办理试读手续和休学手续者;
6.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7.应予退学者;
8.不得跨保定校区、渤海校区、秦皇岛校区转专业;
9.不得跨文理科(文理科界限以高考招生为准)转专业。
三、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
1.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
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一项条件即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1)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如相关竞赛获得奖励、有发明创造等;
(3)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位于前25%的学生;
2.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1)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的第一周至第三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