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新生入学时间定于9月11日,请2015级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报到,为期一天。
2.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日期来我院报到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提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延期入学。
3.按自愿原则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要求机器打印),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用字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用字相同。保定市内与清苑、满城、安新、徐水四个县生源请携带盖有户籍专用章和经办民警手章的户口页原件,原件上需标注有正确身份证号码(保定其他县市需户口迁移证)。新生户籍迁入学院所需手续:户口迁移证(保定市内及四县为户口页)、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另学院属地派出所仅在新生入学当年办理新生落户手续。
4.党员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后交学生党支部,由学生党支部统一上交学院党委。
5.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各县、市招办或毕业学校领取纸介质档案和团组织关系,入学后交给班级辅导员。
6.自备计算器、绘图仪器等学习用品。入学时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8张。
7.按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每生每年交学费5000元,住宿费500元。
8.新生预交书费1300元,多退少补。
9.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要求,学院在省教育厅和质监局统一组织的全省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展销订货会中为新生代订了质检合格的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被罩2个、床单2个、枕套2个、枕巾2个、蚊帐1个、毛巾被1条、暖瓶1个、脸盆1个、床垫1个、马扎1个,共计400元。
10.为了便于学生公寓规范化管理,新生应按学院统一要求,自备被子、褥子、枕头,被子要求:210×3600px、重2.25至2.5kg;褥子要求:195×2250px;枕芯要求:58×37cm。新生不要在校外购买无检验合格证的床上用品,不得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自购的被子、褥子、枕头进行检查,无检验合格证的商品被褥不得带入学生公寓。报到当天,经省质监局检验合格的厂家在报到区设立了被褥购买处,新生可自愿选购,棉被、褥子和枕芯每套243元;